对于房产证只有夫妻一方名字是否共同财产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遗产,具有很强人身依附性,属人性比较强;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作为继承人继承房屋的话,这个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也有例外情形:如果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在被继承人生前明确表示该财产指定由男方继承的,即反对女方继承的意思的,那么这种情形视为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无法分割。如果父母在去世的时候并未对该房屋的继承作出什么表示,即视为同意夫妻双方继承。所以即使只写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上述情况是在继承人只有一个人的情况下或者其他继承人都放弃继承的情形下。
专业解答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即便仅登记了配偶单方面姓名,原则上也应当被视为夫妻共有资产。然而,如若该房产确系由某一方以其个人资产购得,则属例外情况。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夫妻双方在婚姻持续阶段中所累积的所有财物,除非有明确约定排除在外,否则均应被视作夫妇共有的财产范畴。
专业解答1、在子女步入婚姻殿堂之前,父母为其购买房产或者提供部分资金资助其进行购房活动,此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将这处房产或者资金视为是父母专属于自己孩子的赠与行为,而和他们在结婚之后形成的配偶并没有任何关系。
专业解答首先,需明确的是,当父母的房屋获得拆迁并将补偿款赠予其子女时,这并不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而应视作是子女的私有财产;其次,若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离婚,他们无法对子女所享有的财产进行分割,只能针对夫妻二人在婚姻期间共同创造和积累的财产展开分配;这其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划分方式,应当由夫妻双方自行商议确定。如果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则应提交司法机构予以裁定。
专业解答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问题,在实际购房过程中,购买人有权在房产证上填写一个人的名字。我国并未对房产证上的署名人数量进行任何形式的限制。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在进行购房时,双方并未有明确的约定或者缺乏强力的证据来证实购房款项完全由个人承担,那么即便房产证上仅有配偶的名字或者仅仅登记在单方名下,也仍应视为是夫妻俩共有的财产。
专业解答夫妻共同偿还公积金是否需房产证上标注双方姓名关于夫妻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满足的特定条件包括:1.与被要求共同申请的配偶双方均必须保持连续且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并确保其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充分;2.这对夫妇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方面达到或超过一整年的时间;3.在当前的贷款周期内,不论是丈夫还是妻子都不应存在尚未偿还完毕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4.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产权产证必须包含该夫妇双方的姓名;5.在夫妻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双方必须提供有效的婚姻关系证明文件;6.必须是由当前工作单位为职工提供全额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待遇,这样,他们才能具备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7.在此之前,夫妇双方不得存在任何尚待偿还完毕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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