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在认定盗窃罪的基础上,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的确定与裁量。《人民量刑指导意见》对盗窃犯罪的量刑更规范、更标准;相关条款如下:第一百一十五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一)犯罪数额10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犯罪数额1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以盗窃罪论处的,基准刑为拘役刑;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盗窃价值2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盗窃公私财物8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专业解答在许多刑事案件中,拘留和判刑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拘留只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用于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被拘留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判刑,判刑的结果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 通常情况下,如果案情简单、证据确凿,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行为严重,那么他被判定有罪的可能性就会增加。但这并不意味着拘留时间的长短可以准确预测判决结果。 因此,我们不能仅仅根据拘留时间来判断一个人是否会被判刑,而应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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