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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厦业主把其物业委托房产代理商租赁。代理商与租户签订了租赁合约。租户到大厦物业服务企业办理入住手续时权益受损,由谁承担责任?
代理商是以自己的名义还是以大厦的名义签的合同,如果代理商是以代理的大厦,那你的损失可以向大厦主张。如果不是,则只能向代理商索赔。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百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65条第3款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所以只要代理人没有超出代理权度限,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律师解析 大厦物业租赁合同的写法: 需要写清楚主体身份信息。例如,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写清楚标的物的基本情况。例如,名称、位置。质量、数量、价格等; 写清楚履行方式、期限、地点等; 写清楚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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