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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伤恢复两年后,对方要求重新鉴定,却没有理由,应该重新鉴定吗

谭** 湖南-邵阳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0.08.31 19:18:47 411人阅读

重伤恢复两年后,对方要求重新鉴定,却没有理由,应该重新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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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鉴定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2020-08-31 19:20: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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