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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据此,男方可以适用第
(二)第
(三),离婚的同时,要求女方返还。男方家赠与财物,但该财物应属于彩礼。男方如果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符合上述条件规定,可以要求女方返还。
2020-08-31 09:11: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