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乐山法律咨询 > 乐山无罪辩护法律咨询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孙海东律师

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18631629906

林春成律师

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15210882063

师瑞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谢* 四川-乐山 无罪辩护咨询 2020.08.30 01:31:17 446人阅读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其他人都在看:
乐山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乐山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形式多种多样,至于其具体包括哪些形式,立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应把握以下两点:
(1)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是指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过失投毒以外的危险方法;
(2)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是指与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过失投毒的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因此,对过失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既不能作无限制的扩大解释,也不能任意扩大其适用范围。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下三个特征:
(1)行为人实施了以其他危险方法,即除失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果采用的犯罪方法与失火、爆炸等方法的严重危险性显然不相称,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不符合本罪的客观特征。
(2)已经造成了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致不特定的多数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如果未造成危害结果或者危害结果不严重,均不构成本罪。
(3)严重后果必须是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造成。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对其使用其他危险方法可能发生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结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这种严重结果可能发生,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严重结果。这两种过失对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均持否定态度,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其发生。这一特征是行为人负处罚的主观基础。

2020-08-30 01:32:17 回复

区分放火罪与一般放火行为的界限一般放火行为,是指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与一般放火行为,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轻微的危害结果。因此,它们的根本区别,不在于是否造成轻微的危害结果,而在于前者危害公共安全,后者不危害公共安全。从理论上说,界限不难区分。但在司法实践中,在处理具体放火案件时,对于某种放火行为是一般放火行为,还是构成放火罪,有时发生意见分歧。区分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放火犯通常以烧毁目的物为犯罪目的。但是,判断放火罪的既遂与未遂,不应以犯罪目的是否达到为标准,而应以行为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放火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本法对于放火罪的规定有两个条文,即本条和第115条。这两条的关系是,本条是规定放火罪的构成要件的基本条款,第115条是与本条相联系的结果加重条款。根据刑法理论,结果加重的条款是不发生犯罪未遂问题的,只有该条文规定的严重结果发生了,才能适用该条文。所以,认定放火罪的既遂、未遂,应以本条规定的放火罪的构成要件为标准。根据本条,只要实施了放火行为,点着了目的物,引起目的物燃烧,使目的物有被焚毁的危险,即使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目的物被焚毁,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放火罪的既遂。例如正要点火,就被人抓获,或者刚点着引火物,就被大雨浇灭等,应被认为是放火罪的未遂。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未遂吗

    专业解答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个统称,包括放火、决水、爆炸等具体罪名。这些罪名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能出现未遂形态。 如果有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比如着手放火,但是由于某些外部原因没有达到目的,那么他就构成犯罪未遂。比如想在公共场所放火,但没成功,也没造成实际损害,这就是放火罪未遂。 总之,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未遂形态,是指犯罪行为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得逞,但这并不意味着犯罪人没有犯罪意图或行为,只是因为客观原因没有实现犯罪目的。

    2024.09.20 1543阅读
  • 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的判刑期限是多久

    专业解答非法携带危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自然人,如炸药、雷管或非军用子弹,可处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恶劣者面临更重刑罚。犯罪者故意将危险品带入人群密集区或公共交通,严重威胁公众安全。此为故意犯罪,性质明确。

    2024.09.12 2036阅读
  • 危害公共安全罪未遂会如何处理

    专业解答危害公共安全罪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它包括很多罪名,要根据构成的罪名确定刑罚,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的标准从轻、减轻处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024.09.07 1632阅读
  •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如何判刑

    专业解答过失以危险方式危及公共安全罪,指非传统失火、决水、爆炸、投毒等手段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量刑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024.08.19 1565阅读
  • 危害公共安全罪未遂是否可免于处罚

    专业解答刑法规定,尽管危害公共安全的未遂犯罪可参照既遂标准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关键在于理解犯罪未遂。它指犯罪者在行动中因意外因素未能完全实现预想结果。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未遂犯施以较既遂犯罪轻微的惩罚,并可能酌情减刑,体现法度中的宽严相济原则。

    2024.08.19 1437阅读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