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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皮出租,合同十年,如果十年后双方不续签合同,收回地皮,地面如果有建筑物拆迁费有谁承担

王* 广西-北海 合同效力咨询 2020.08.29 09:37:40 432人阅读

农用地皮出租,合同十年,如果十年后双方不续签合同,收回地皮,地面如果有建筑物拆迁费有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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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属于不可抗力,双方都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由于特殊情况租户明明知道要拆迁还要继续租住的话房东是没有责任赔偿的。所以这个不存在规定是否有拆迁补偿。《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十九条“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2020-08-29 09:39: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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