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效力上说,商品房认购书中约定定金,对于买卖双方都具有同等约束力,但是实际上购房者承担定金罚则的可能性要比开发商大得多。在认购阶段,购房者仅对房屋的大致情况有所了解,买卖双方并未就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实质性磋商。而一旦进入正式合同的谈判阶段,购房者有可能会发现合同条款的内容与自己最初的设想差距甚远。在这种情况下要求购房者承诺一定与开发商签署买卖合同,显然是不公平的。如果购房者坚持要按照自己的意愿修改合同条款,在开发商无法接受的情况下,极有可能会使合同无法签署。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就有可能会援引商品房认购书中的定金条款,认为是因为购房者的原因而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从而扣除购房者定金。
2020-08-25 07:10:12 回复专业解答若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追责途径有三:主张履约、解除合同或要求赔偿。在采取这些措施时,需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以维护合同权益并保护受损方经济利益,避免进一步侵害。通过合理选择追责方式,确保合同双方权益得到平衡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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