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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减资的基本流程

韩* 辽宁-阜新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0.08.21 06:33:01 331人阅读

有限公司减资的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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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减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大体有: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或决定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020-08-21 06:35:01 回复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的基本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减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大体有: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或决定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您好,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流程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在设立时会有对注册资本进行登记,在公司的营业执照上也会有公司的注册资本,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如果公司想要对注册资本进行减少,那么需要什么样的手续,遵循什么样的规定,对于股份公司的减资又是怎样规定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流程。
1、公司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且间隔时间在一年以上;
2、公司最近前三年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3、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4、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款第2项限制。
1、送股包括送红股和转增股本。
送红股:是公司将当年的利润留在公司里,发放股票作为红利,从而将利润转化为股本。送红股后,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及结构并没有发生变化,但股本总额增大,每股净资产降低。
转增股本:是公司将资本公积金转为增加公司股本,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者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2、增发新股:是公司在原股本的基础上,按照确定的价格和数额,通过发行新的股份增大股本。每股发行价格原则上不低于每股净资产价格。
1、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要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且必须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3、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4、自登记之日起,公司减资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全体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的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用原企业改制设立、新建设立或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的形式。
前期准备
(一)思想准备,企业内部决策。
(二)组织准备,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三)拟订股改方案或公司组建方案
准备设立公司的有关文件
(一)聘请中介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与土地评估)及股份制咨询机构。
(二)与中介机构讨论确定企业股份制改制方案及资产重组方案。
(三)向市工商局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四)资产评估(含土地使用权)
(五)向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提出国有股权管理申请报告并获得批复。
(六)向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公司从事有关业务的申请并获得批复。
(七)请律师处理设立公司有关的法律事务,起草有关法律文件(包括发起人协议书、公司章程等)
(八)签定发起人协议书。
(九)其他准备工作。
申请公司设立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具体由市政府体改办会同市工商局、财政局审查后,具备条件的,由市政府体改办制发批准文件。
需提交的文件有:
(一)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设立申请书(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2.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3.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4.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5.公司章程草案(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以及第七十九条);
6.资产评估报告,附资产评估机构的资格证明文件(依据《公司法》第八十条);
7.国有资产评估结果确认书(依据《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8.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国有股权管理文件(依据《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
9.企业改制方案或公司组建方案(依据《公司法》第七条、第七十三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10.企业改制及设立公司的法律意见书(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1
1.发起人资信证明文件。法人资格证明及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出资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需提交发起人个人资信公证等(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五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1
2.发起人向公司出资的决议(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1
3.土地估价报告及备案文件,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批复(依据《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
1
4.公司住所证明(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二)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书,附公司变更方案(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2.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3.公司变更的股东会决议(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
4.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5.发起人资信证明文件。法人资格证明及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自然人身份证明等(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五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6.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或商业发展计划书(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第九十八条);
7.加盖工商局章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及股份有限公司草案(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以及第七十九条);
8.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人员的资格证明(依据《公司法》第九十九条);
9.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
10.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国有股权管理文件(依据《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
1
1.公司变更的法律意见书(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第九十八条);
1
2.公司住所证明(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发起人缴纳股款及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1.获得市政府同意设立股份公司的批复后,发起人应在60日内完成缴纳股款工作。
2.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3.发起人缴足股款后的30日内应由主要发起人组织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申请工商注册登记
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市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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