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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证加女儿名字缴税需要哪

177****7320 湖南-邵阳 土地承包咨询 2020.08.11 11:55:28 419人阅读

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证加女儿名字缴税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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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提供原件以供核对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土地登记的,应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壹份。
3、未成年人申请土地登记的,需提交监护公证书或监护人证明材料壹份和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壹份。
4、“﹡”为有必要时提供。
一、办理房改房土地使用证
1、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已购公有住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5、﹡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二、办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证
1、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已购经济适用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6、﹡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7、﹡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复印件1份)
8、﹡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1份)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三、办理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证
1、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拆迁安置协议书、购房发票及购房款结算单等(原件复印件1份)
6、﹡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7、﹡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复印件1份)
8、﹡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1份)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四、办理析产商品房土地使用证
1、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析产公证书(原件或原件复印件1份)
6、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7、﹡离婚协议(原件1份)
8、﹡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五、办理继承住宅商品房土地使用证
1、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继承公证书(原件或原件复印件1份)
6、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7、﹡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六、办理赠与商品房土地使用证
1、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赠与公证书(原件或原件复印件1份)
6、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7、﹡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七、办理拍卖取得商品房土地使用证
1、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委托拍卖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或原件复印件1份)
6、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1份)
7、﹡法院裁定书(原件复印件1份)、法院协助通知书(原件1份)。

2020-08-11 12:06:28 回复

1、有部分企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与国土部门认定书上的面积不相符,经查证,一些“没有利用的荒地”在申报时被忽略了。财务人员认为,企业占地面积中含没有利用的荒地,荒地没有任何收益,所以就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2、根据新修改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应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939号)规定,对企业范围内的荒山等尚未利用的土地,凡企业申报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事先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认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3、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015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
对企业尚未利用的闲置土地,应出具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认定书,经企业自行申报可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否则都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您好,针对您的拆迁安置房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房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
(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
(二)开发企业采取异地安置,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自行开发建造的,房屋价值按国税发[2020]187号第三条第
(一)款的规定计算,计入本项目的拆迁补偿费;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购入的,以实际支付的购房支出计入拆迁补偿费。
(三)货币安置拆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合法有效凭据计入拆迁补偿费。
什么是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您好,关于拆迁安置房怎么缴纳土地增值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房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
(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
(二)开发企业采取异地安置,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自行开发建造的,房屋价值按国税发[2020]187号第三条第
(一)款的规定计算,计入本项目的拆迁补偿费;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购入的,以实际支付的购房支出计入拆迁补偿费。
(三)货币安置拆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合法有效凭据计入拆迁补偿费。
什么是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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