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前几天在工地干活时不慎受伤,他先前是购买了保险的,现在因为有伤想要延长保险商家的工伤认定时间,请问保险认定工伤延长时间规定哪些情形才可以延长?
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于工伤认定时间能否延长的问题,如果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020-07-31 11:54: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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