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还需要判刑吗?为了救人醉驾性质恶劣吗?
您好,危险驾驶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可以争取免予刑事处罚。和我联系,给你处理。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可以和我直接电话或者微信联系(电话同微信),方便给你详细答复。
2020-07-18 15:14:33 回复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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