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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未过户被法院查封后,查封房屋判决过户可以吗?

王** 河北-邢台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7.12 11:28:44 434人阅读

同事看中的一套房子,本来说是准备办理过户手续呢,可是房主因为一些事情被抓了,房子也被查封了,房屋买卖未过户被法院查封后,查封房屋判决过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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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律规定,法院裁决使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持身份证明、法院裁决文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等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即过户手续。若有关当事人不予配合新的房屋所有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新房屋所有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文书,之后,新房屋所有人可单方持上述资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原持证人因故不交出原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使新的房屋所有人仍无法办理房屋户手续的,可按如下程序办理过户手续:
权利人(申请人)为个人时:请持身份证明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法律事务科递交公告申请书,同时提交法院的裁定(判决书)、身份证明(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时的还须提交公证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权利人(申请人)为单位时:请持单位介绍信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法律事务科递交公告申请书,同时提交法院的裁定(判决书)、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通过拍卖程序成交的,还应提交法院委托拍卖行的拍卖委托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法律事务科在受理公告申请后30日内起草公告、报领导签发。在您(单位)向报社交纳公告广告费后,该科帮您(单位)到报社刊登上述公告。之后,该科将刊登公告的整版报纸合档,您(单位)可从该科免费领取该份报纸。登报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后,持证人仍未交出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时,您(单位)可持上述资料原件及刊登公告的整版报纸到房管部门(军产、涉外产、公房上市的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其他的到房产所在的区房管局)申请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2020-07-12 11:35: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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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认为被查封房屋买卖合同本身是有效的,但解除查封前是禁止过户的。也就是说,如果房子不解封,即使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买受人仍然是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因此风险极大。此也在实践中阻止了绝大多数被查封房产交易的可能性。
法律上看,查封的房屋存在权利限制,不会直接导致合同无效,但是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会判决合同解除这种交易时需要询问出售人,房屋存在被抵押或查封的原因,并如实告知购买人。如果出售人能自行解决且购买人愿意购买,则需要在合同中写明,否则不予签约交易。
因此,如果是卖方,可以在先行向买方透露查封原因的前提下,提前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待房产解封后,继续履行该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是买方,则需要在详细了解房产查封的原因及解封的可能性之后,才可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将面临极大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自己购买的房屋,产权证迟迟没有办理完,却发现房子被查封,很多业主了解到这种情况后,满腔怒火却不知所措,为什么自己的房子会被别人查封呢?自己购买的房子被查封后该如何处理呢? 这种情况一般都是购买了房屋却没有进行买卖合同的备案,导致查询房产信息时无法了解到房屋已经出卖的情况,便将房产作为开发商的房产进行了查封。 以上所述的情形,应当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第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查封房屋的。房屋买受人应当及时向查封申请执行异议、解除查封,申请执行异议应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以及房屋买卖合同、支付购房款的凭证等证明材料; 第二,若是先查封了房屋,之后出卖人又将房屋卖给买受人的,买受人很可能无法通过执行异议申请解除查封,买受人要求办理过户登记的请求将无法得到支持,因此,此种情况下,买受人应在提起执行异议的同时向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应注意及时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对开发商的财产进行保全,从而保证买受人的债权的实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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