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南阳法律咨询 > 南阳合同效力法律咨询 > 五月份上班忘记打卡十天,跟公司签的有合同

五月份上班忘记打卡十天,跟公司签的有合同

ask****051 河南-南阳 合同效力咨询 2020.06.16 11:24:36 444人阅读

五月份上班忘记打卡十天,跟公司签的有合同,公司规定没打卡按没出勤算,所以十天工资全没有,五月份工资只有九百多,这合理吗,我请假都是在手机上跟主管请假的,有聊天记录,而且公司门口有监控,跟公司签的有劳动合同,但合同没在我手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其他人都在看:
南阳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南阳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河南-郑州 咨询解答:208228条

你好!建议及时保存好证据,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到工作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020-06-16 12:29:39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五月份自动离职,四月份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正常发放给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回原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依法结算劳动者的合法工资,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0-09-30 06:41:52 回复
地区:河南-南阳 咨询解答:22488条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队反应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020-06-16 14:14:30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事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合同事务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