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叔叔,他在他的工厂里上班已经很多年了,最近一段时间工厂裁员,然后就把他辞退了,所以想要问一下叔叔被辞退了,那么超过60岁被辞退有经济补偿吗?
辞退满60岁的员工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双方劳动合同终止,不属于《劳动合同法》46条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所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
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
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
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
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
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
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
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
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
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
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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