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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过后准备继续放哺乳假,哺乳假可以顺延吗?

董** 江西-吉安 工资福利咨询 2020.06.10 10:52:04 316人阅读

公司之前在我怀孕的时候给我放了产假,现在宝宝出生了,产假也快结束了,因为身体不是很好,所以想问问产假之后申请放放哺乳假的话,哺乳假能放多久,哺乳假可以顺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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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第二款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休病假根据以上规定,是一种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时间,通常说法就是不上班处于休息状态。而法定1小时哺乳时间,指的是在劳动时间内安排1小时用于哺乳。
你的问题哺乳期休病假,是否享受这1小时的哺乳假?你应该是问这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是否可以折抵病假的时间。从以上规定看,是不能折抵的。按照以上规定,1小时哺乳时间是在上班时才能享有,如果请假就不上班,不上班就不能享有这个福利。

2020-06-10 10:55: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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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国家的法律规定上来看,为了照顾新生儿尤其是还在哺乳期的新生儿,以及身体还没有变好的产后女性,6个月之后的哺乳假是可以根据情况顺延的,比如有的女性生孩子的年龄比较大,恢复时间比较长,这行情况是可以适当顺延15天左右的。
当然作为员工可以跟公司说明自己的情况,哺乳期属于特殊时期,通过宝妈和公司商讨,一般比较人性化的公司都会适当放宽或者延长这个时期产后需要哺乳女性的假期的,对于生有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宝妈,也有顺延假期的机会和权利。
如果遇到节假日,那当然可以顺延了,所以节假日这种情况宝妈们不用太担心。但是一般情况顺延的时间是不能超过365天的,否则有的公司可能根据用人合同接触双方用人协议,这一点宝妈一定要注意一下。

2020-06-10 10:54: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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