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司突然将我调岗,调岗后工资缩减,工作半年仍未签订合同,每日工作长达12以上,未给加班费,我可以依据那些法律条款进行相对应索取赔偿?
你好,未经你的同意单位强制调岗的,可以以此为由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加班能证明有加班事实的,可以主张加班工资。
2020-05-24 18:02:09 回复
【法律意见】
调整岗位,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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