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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5,4号设备还没到,又要我方增加费用,后核实两个微信为同一个人,这属于欺诈吗?

ask****016 福建-福州 房屋租赁咨询 2020.05.04 15:17:53 397人阅读

我这边是一家活动公司,在4.30号预定租用了一家公司的设备5.3号使用,后面5.3号时设备公司临时说设备故障,需要从其他地方调用,需要增加费用。然后推了一个微信给我,后面我也根据费用转过去了。但是5.4号设备还没到,又要我方增加费用。后核实两个微信为同一个人。这属于欺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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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2020-05-04 15:45: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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