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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做法处置流程限定》已于4月1号实施。根据以往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限定,当事人到时不交纳罚金的,每日按罚金数额的3%加收滞纳金,无对罚金上限作出限定。以200元的罚金为例,每天的滞纳金是6元,逾期2年未缴的话,罚金总额是200+6×365=2390元,滞纳金是现值罚金的近11倍。根据新规,当事人逾期不交纳罚金的,每日按罚金数额的3%加收罚金,但加收罚金总额不得超出罚金数额。也就是说200元的罚金,最后所缴罚金总额不会超出400元。
2020-04-30 22:25:4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