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拆迁安置纠纷:外婆,外公半路夫妻1980年结婚后住在外公分的单位宿舍无产权证,双方各自有一个女儿都己成家单位。2000年外公去世母亲搬去照顾外婆共同居住,2007年外婆也去世了,街道开具证明此房由外婆的女儿我母亲实际居住使用,我们依此更改了水电表户头。2010年棚户区拆迁改造经过三榜公示无人提出异议,母亲确定为被拆迁人,在交割房屋的第二天外公的女儿提出了异议,认为房屋是她父亲的遗产应由她继承!街道拆迁办当时也没采纳,认为家庭内部财产纠纷不属于街道管,要她走司法途径解决。据此,母亲签了协议,经选房分房等一系列手续。等回选房分下来了,街道却变挂了要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好再交付房屋,如协商不好街道后期可能要收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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