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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想和前夫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女方的现任房子车子不动产都是女方的名字,如果和前夫离婚有什么影响吗?

ask****281 江苏-徐州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2.24 15:41:43 335人阅读

女方没离婚和别人生孩子了,现在想和前夫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女方的现任房子车子不动产都是女方的名字,如果和前夫离婚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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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徐州 咨询解答:892条

按照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女方名下的房子、车子是其合法丈夫共同共有财产,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平均分割

2020-02-24 20:54:26 回复
地区:江苏-徐州 咨询解答:2668条

你好,如果较真的来所是属于夫妻宫共同财产

2020-02-24 22:23: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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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79256条

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

2020-02-24 18:21:17 回复
地区:江苏-徐州 咨询解答:533条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知道还有其它情节吗,综合分析,看是否能够多分。

2020-02-24 18:13: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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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盐城 咨询解答:13522条

女方涉嫌构成重婚罪

2020-02-24 15:53:38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69917条

你好具体情况了解一下

2020-02-24 15:45:29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1840条

虽然只登记在女方名下,但是因为没有离婚,形式上看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0-02-24 15:43:52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703条

你这个问题,没有说清楚,前夫是指哪个?没有离婚不叫前夫,可以联系我们

2020-02-24 15:44: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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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名字必须是统一的。如果是贷款的话,银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统一,否则不予办理。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跟合同上的名字一致的,但如果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你可以申请以共有人名义加入,在领证的时候再领一个共有权证。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
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在出现财产纠纷时就可以进行合理分割了。可能的例外是:如果婚前购买商品房是全额付清的话,当提出产权共有时,可以在合同上写上两个人的签名,办理房产证时,就可申请共有产权证但如果是贷款买房的话,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
房产证的产权人是根据购房合同的主体来定的,所以必须是同一个人,或者是几个人共同共有。得看具体情况,尤其是合同网上备案的。要在房产证上增加共有人,需要换新合同。如果原合同已备过案,应由开发商申请撤回,改签新合同后重新备案。

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名字必须是统一的。如果是贷款的话,银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统一,否则不予办理。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跟合同上的名字一致的,但如果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你可以申请以共有人名义加入,在领证的时候再领一个共有权证。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
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在出现财产纠纷时就可以进行合理分割了。可能的例外是:如果婚前购买商品房是全额付清的话,当提出产权共有时,可以在合同上写上两个人的签名,办理房产证时,就可申请共有产权证但如果是贷款买房的话,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
房产证的产权人是根据购房合同的主体来定的,所以必须是同一个人,或者是几个人共同共有。得看具体情况,尤其是合同网上备案的。要在房产证上增加共有人,需要换新合同。如果原合同已备过案,应由开发商申请撤回,改签新合同后重新备案。

您好,关于改名字会影响房产证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产证可以更改名字。房产证是房屋产权归属的证明,房产证登记内容中包括所有权人一项。生活中需要变更房屋所有权的情形非常多,例如房屋出售、房屋赠与、继承所得的房产、夫妻更名、增名,甚至原所有权人更改姓名等原因都会导致所有权人变更。此时需要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因为申请更改名字的原因不同,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也相应由区别。举个例子,因为继承取得房屋时,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洗衣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在更名完成前,都可以申请撤回变更登记的申请。但是撤回变更登记应当由全部的申请人共同办理,时间节点是变更登记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前。同时,因为不同的原因变更,房管部门收取的税费会有差异,原登记的所有人和新登记的所有人可以提前到房管部门去了解具体的税费政策,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经济的办理途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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