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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什么时候退
解析: 根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期限之内,纳税人可申请退还个人所得税。在个税改革之后,个税的计算方式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其主要体现在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四种类型的所得融合成为一项“综合所得”,得以按照全年的计税方式进行课税。更详细地说,其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上一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总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项目金额-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依法确认的其他扣除项目金额-捐赠与公益事业的款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上一年已预缴的税费金额。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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