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江苏润众律师事务所,有这样一位律师,她叫万云霞,自2016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在法律领域深耕了10年。多年来,她凭借着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万云霞律师曾接手过一起员工帮公司“顶名贷款”被拖欠的案件。张X是某商贸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法定代表人林X和实际管理人赵X的劝说下,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19.6万元用于公司经营。然而,林X仅归还部分款项后,剩余16万余元不再支付。张X为避免征信受损,被迫自行垫付欠款后起诉要求商贸公司、林X、赵X共同偿还。被告却辩称贷款是赵X个人行为,与林X及商贸公司无关。万云霞律师在深入了解案情后,精准地指出贷款虽以张X个人名义办理,但资金实际用于商贸公司经营,且由法定代表人林X收取,公司应承担还款责任。同时,该商贸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林X作为唯一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采纳了万云霞律师的观点,判决商贸公司、林X共同支付张X169423.49元及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二被告承担。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万云霞律师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和对案件焦点的敏锐把握。在合资购房纠纷案件中,甲、乙约定各出资50%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但房屋仅登记在甲一人名下。后二人关系破裂,甲向法院起诉主张房屋产权归自己单独所有,要求乙立即搬离房屋。乙则辩称自己是实际共有人,有权继续居住。万云霞律师在处理此案时,通过收集银行转账记录、装修付款凭证、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有力地证明了甲、乙各半出资、共同共有的真实合意。她指出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推定证据,并非唯一依据,如有充分证据证明实际出资、共有约定,法院可据实认定真实权属。最终,法院驳回了甲的全部诉讼请求,认定乙对房屋享有合法居住使用权,无需搬离。万云霞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凭借着对证据的严谨梳理和对法律规定的深入理解,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婚姻家事领域也是万云霞律师的擅长之处。在以“探望权受阻”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案件中,王XX与陈XX离婚后,因探望细节多次发生矛盾,王XX拒绝陈XX探望孩子,陈XX则停止支付抚养费。万云霞律师解读时明确指出,支付抚养费与行使探望权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义务,不能以探望权受阻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最终法院判决陈XX补足拖欠的抚养费,并继续按约定标准支付抚养费,同时就探望权问题进行调解,明确了双方的探望时间和方式。还有以“再婚生子、负担加重”为由拒付约定抚养费的案件,王XX在再婚生子后降低抚养费,李XX起诉。万云霞律师通过分析王XX的综合收入情况,指出再婚生子并非减免抚养费的法定理由,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不因再婚、生育其他子女而免除。最终法院判决王XX补足拖欠的抚养费差额,并继续按原标准支付抚养费。万云霞律师秉持“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她深耕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合同债务领域多年,法律功底扎实、实务经验纯熟。她以“以法理为基、以细节制胜”的办案理念,精准研判案件焦点、严谨梳理证据链条、精准适用法律条款。执业以来,她承办大量婚姻家事、劳动纠纷、合同债务类案件,熟稔本地法院裁判思路与办案流程,擅长处理股权分割、复杂离婚、大额债务追偿、疑难劳动争议等复杂案件。她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提炼关键要点,量身定制维权方案,多起案件实现当事人权益最大化。万云霞律师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还担任张家港市律师协会民商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家港市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为法律行业的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自2016年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千万元。在处理各类复杂案件的过程中,她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感,是当事人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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