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省株洲市,外卖骑手HX在送餐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本以为所在单位B公司为其投保的雇主责任险能提供保障,然而XX公司却以“无证驾驶机动车”为由下达《拒赔通知书》,拒绝赔付。HX多次索赔无果,陷入了维权的困境。
在这个关键时刻,HX找到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双意律师。张双意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有近10年时间,专注于刑事辩护和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有500余件,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接受委托后,张双意律师迅速展开工作。第一步,她厘清法律关系,明确本案为雇主责任险保险合同纠纷。她指出原告作为雇员受益人,有权直接主张保险金,成功推翻了被告“案由错误、主体不适格”的抗辩。这一步骤体现了张双意律师对法律关系的精准把握和清晰判断,为后续的代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证据收集和论证方面,张双意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针对被告“无证驾驶免责”的关键抗辩,她提出核心观点:保险条款未对“机动车”作出明确界定,而原告驾驶的系电动自行车,无法上牌、无法办证,客观上不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情形,免责条款不适用于本案。为了证明这一点,她收集了相关的行业标准、车辆鉴定报告等关键证据,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从证据收集、质证到论证形成闭环,为案件胜诉提供了核心支撑。
同时,张双意律师还驳斥了被告“已获赔偿不予赔付”的理由。她阐明雇主责任险与交通事故侵权赔偿属于不同法律关系,人身属性保险项下受害人可依法获得双重保障,保险公司不能以此拒赔。并且论证了工伤与保险理赔并行不悖,明确工伤保险与商业雇主责任险可并行主张,被告要求先行处理工伤再理赔无法律依据。
在庭审策略上,张双意律师精准核算损失,依据保单约定的限额、伤残等级、医疗票据、误工期限,准确计算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诉求合法有据。她在法庭上逻辑清晰、有理有据地陈述观点,高效对接公检法机关与当事人,精准传递法律意见,兼顾案件推进效率与当事人权益保障。
最终,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全面胜诉判决。判令被告XX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保险赔偿款XXXX元,驳回原告对B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XXX元,由A保险承担XXX元,原告仅承担XXX元。
张双意律师始终秉持着“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以缜密逻辑、扎实功底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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