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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大案,诈骗罪变轻刑虚假广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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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1 · 143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之虎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1年 职务:主任
律所:上海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1201510663049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363025007
代表案例:12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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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吴XX作为公司合伙人,因虚假宣传保健品获利四百多万,被公诉机关以诈骗罪起诉。王之虎律师执业多年,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最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将罪名变更为虚假广告罪,实现轻刑化。
虚假宣传大案,诈骗罪变轻刑虚假广告罪

吴XX,成都xxx公司的合伙人兼讲师,本以为凭借会销模式销售保健品能大赚一笔,却没想到陷入了一场法律危机。他和何某、唐XX等人以会销模式销售xx胶囊,这本是正规保健品,并无治疗功效。但吴XX录制虚假宣传视频,虚构身份,宣称产品可治疗癌症、心脑血管疾病、帕金森等,还配合话术向老年人推广。销售规模近3万套,他个人获利四百多万余元。2022年6月,日照警方立案,部分人员被抓获,吴XX等人先后自首。检察院以诈骗罪指控,建议对主犯从重处罚

在这危急时刻,吴XX找到了王之虎律师。王之虎律师自2015年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他曾在某公安机关工作20余年,转岗后深耕刑事领域,擅长对传统犯罪职务犯罪以及金融经济等犯罪的研究与辩护,带领团队侧重于解决疑难复杂案件。

在接手案件后,王之虎律师首先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证据收集工作。他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包括吴XX录制的虚假宣传视频、销售话术、销售记录等。他发现,虽然吴XX的行为存在虚假宣传,但与典型的诈骗罪在构成要件上存在差异。为了更准确地界定案件性质,王律师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深入分析诈骗罪与虚假广告罪的区别。他还与相关专家进行了探讨,进一步明确了两者之间的界限。

在庭审策略方面,王之虎律师围绕罪名定性、非法占有目的、数额认定、地位作用展开核心辩护。他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指出吴XX的行为主要是虚假宣传,其目的是促进产品销售,而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同时,他对涉案金额的认定也提出了合理的质疑,认为部分金额不应全部归为诈骗所得。他还根据各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实际作用,准确区分了主从犯

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法院最终采纳了王之虎律师的关键意见。将罪名由诈骗罪变更为虚假广告罪,并按作用区分主从犯,结合自首、全额退赃、谅解等情节量刑。吴XX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八十万元,其余同案犯也分别得到了相应的判决,部分适用缓刑,各被告人违法所得已全部退缴。

王之虎律师始终坚守“攻刑以专,相靖予霖”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以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核心,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精准、高效的刑事辩护服务,让法律的公正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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