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忻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室里,检察官正严肃地询问着关于梁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情况。吕泽宇律师坐在一旁,表情沉稳,手中拿着仔细梳理过的案卷材料。
这起案件中,某职业院校学生梁某在他人纠集下参与“电话对接业务”,为电信诈骗分子提供拨打诈骗电话的帮助,涉案获利5000元。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梁某的犯罪情节以及是否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吕泽宇律师2019年毕业于忻州师范学院法学专业,2021年取得律师证成为执业律师,擅长处理各类刑事及民事争议业务。他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接受了梁某及其家属的委托。
接受委托后,吕泽宇律师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明确梁某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从属、被动地位,系从犯,且犯罪情节较轻。他结合《刑法》及司法解释,重点论证梁某的从犯属性、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同时,他协助梁某及其法定代理人积极与被害人沟通,全额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之后,他向检察机关提交专业法律意见,提出对梁某不起诉的辩护观点,强调其系初犯、偶犯,悔罪态度良好,具备教育挽救条件。
最终,忻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吕泽宇律师的辩护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梁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其违法所得5000元依法予以追缴。
在处理完梁某的案件后,吕泽宇律师在日常工作中,会将每一个案件的阅卷笔记和法律分析整理成文档。在之后处理金某合同诈骗罪案时,他通过仔细查阅案卷材料,与公诉人多次沟通交流,最终为金某争取到了以合同诈骗罪认罪认罚,一审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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