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业务领域及专业优势刑事辩护李桂英律师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刑事会见有独特的沟通技巧。她善于站在办案人员角度思考分析案件,与各单位沟通良好,能抓住案件关键节点。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予逮捕、不予起诉、缓刑、轻判、变更罪名等理想结果。交通工伤熟悉工伤案所有办理流程,对于复杂困难的交通、工伤案件有自己的一套处理方法,能充分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成功争取缓刑案件类型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当事人角色被告人艾X的辩护人案情简介2022年5月16日晚9时许,被告人张X、艾X驾驶面包车到市东区银通街附近,穿上写有“中国电信”字样的马甲,撬开电信井井盖,剪断并盗走电缆。造成该二条电缆承载的固话业务全部中断共896户720分钟,宽带接入型业务全部中断226户约720分钟,经鉴定损坏价值人民币39480元。二人将电缆以5300元出售,分别分得赃款265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缴获作案所得赃款及作案工具,赃物已缴回并发还给被害单位,两人还分别赔偿被害单位并取得谅解。案件移送检察院时,艾X委托广东中亿律师所的李桂英律师为其辩护。核心诉求当事人艾X因家庭情况,强烈希望不被关押。案件难点公安是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立案,此罪起点刑就是三年,一旦罪名成立,艾X面临较重刑罚。案件造成大量用户的固话和宽带业务中断,表面证据对艾X不利。律师策略李桂英律师接案后,联系检察院阅卷详细分析案卷材料。一方面,指出艾X主观上是偷盗故意,他作为市网建公司外包的布线施工人员,以前工作中发现该位置有断电缆,实施偷盗时认为是没有使用的断头电缆,其并不知道电缆正在使用。另一方面,认为中国XX公司城区分公司提供的《损失明细》不具有客观性,不能真实反映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危害结果。综合以上依据,她提出应以盗窃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嫌疑人艾X的行为进行定罪处罚,并建议公诉机关在量刑建议时适用缓刑。案件结果检察院经退回补充侦查后,最终将罪名改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适用缓刑。在开庭审理阶段,李桂英律师继续为当事人提出酌定、法定的从轻量刑情节,最终人民法院判决艾X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典型意义对于此类涉及罪名争议的案件,律师要深入分析案件细节,从嫌疑人主观故意等方面寻找突破口,为准确适用罪名提供依据。证据的客观性审查至关重要,对于可能存在争议的证据,如损失明细等,要进行严格审核,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罪名的变更对于当事人的量刑影响巨大,律师应积极为当事人争取更合适的罪名认定。该案例也提醒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积极退赃、赔偿并取得谅解,对于量刑会有积极影响。
李桂英律师执业十二年来,经办众多复杂案件,在刑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辩护经验和实战技巧。在这起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中,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敏锐的洞察力以及对案件关键节点的把握,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罪名变更和缓刑结果,展现了一位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的素养和能力。她不服所托、竭尽所能的执业理念,也让更多当事人在面对法律困境时,有了可靠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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