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这家公司向陈XX销售水泵及配件,双方没签书面买卖合同,只通过微信对接供货、对账结算。2022年8月,陈XX支付2万元货款后,剩下的就一直拖着不给。公司多次对账催款,到2024年,陈XX确认还欠214370元货款,但还是不付。公司没办法,只能把陈XX告上了法院,除了要求支付货款,还要求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8008.79元,并且承担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等费用。
公司找到汤思骑律师的时候,心里特别没底。没书面合同,就怕这钱要不回来。毕竟,在法律上,证据不足很可能就败诉。而且陈XX一直拖着不还钱,态度也很不积极,这让公司更加焦虑。
汤思骑律师接手案件后,做了不少工作。在立案阶段,法院2025年X月X日立案受理,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审理,2025年X月XX日公开开庭,陈XX却缺席审理。
汤律师帮公司整理并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对账单》、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建设银行交易明细等证据。这些证据内容真实、来源形式合法,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而陈XX缺席,自动放弃了举证、质证权利。
法院结合这些证据和调查取证结果,确认了公司和陈XX之间存在事实买卖合同关系,陈XX是案涉买受人,2024年两次确认尚欠214370元货款,经多次催款仍未支付。
对于案件的争议点,像买卖合同关系是否成立、货款金额、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标准及起算时间、相关费用承担等,法院进行了评述。汤律师在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他精准地把握了案件要点,让法院明确原被告间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陈XX应承担付款及逾期违约责任。
最终的判决结果是,陈XX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公司货款214370元,以及该款自2025年2月6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30%计算的利息。同时,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936元由陈XX负担,一审产生的公告费(以实际发生及费用票据为准)也由陈XX负担。如果陈XX没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还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对比公司最初的处境,原本担心没合同要不回钱,现在成功追回了21万多的货款及相应利息。这个案子能胜诉,关键在于汤律师帮公司精准固定了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让法院能够认定事实,支持公司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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