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被告黄某某有废品回收买卖业务往来,我向他供应货物后,他却一直不支付货款。2024年XX月XX日,被告出具了欠条,确认尚欠我38568元货款。可即便有了欠条,我多次催讨,他依旧拖延不付。我心里十分担忧,不知道这笔钱还能不能要回来,也咨询过其他人,但他们的说法让我更加没底,感觉这钱可能真的打水漂了。
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朋友给我推荐了浙江景隆律师事务所的陈秋秀律师。了解到陈秋秀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3310202311728454,服务地区是浙江台州,联系地址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中心大道919号远景中心2幢602。她累计办理案件超过100多件,案件类型涵盖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等,执业至今保持零投诉记录,所办案件都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而且她曾担任XX公司法律顾问,期间审查过多份知名网红合作合同,合同标的累计达百万元,这让我看到了希望。
委托陈秋秀律师后,她迅速展开行动。2024年11月,在律所里,她仔细地梳理了我提供的欠条、交易记录等关键证据,将这些证据进行分类整理,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这一动作让我心里踏实了许多,因为我看到她对每一份证据都认真研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接着,她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优化诉讼策略,合理确定了诉讼请求,明确了逾期付款损失的计算标准与法律依据。在准备起诉材料的过程中,她反复核对每一个数据和条款,确保没有任何疏漏。
案件开庭时,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陈秋秀律师依法完成庭审程序,在法庭上清晰地陈述了案件事实与法律观点。她的专业和自信让我深受感染,我相信她一定能为我争取到应有的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拖欠货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承担付款及违约责任。法院判决被告黄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我货款38568元,同时以38568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支付逾期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虽然驳回了我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但这个结果已经让我非常满意了。
这个结果对我来说意义重大,它不仅让我追回了被拖欠已久的货款,还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力量。陈秋秀律师的专业和负责让我避免了经济损失,也让我对未来的生意更有信心。我很庆幸能遇到这样一位优秀的律师,也希望我的经历能给有类似遭遇的人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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