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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娇律师:以专业与担当守护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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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1 · 118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海娇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6年 职务:合伙人
律所:山东览辰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13202011230023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660913275
代表案例: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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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完整呈现了山东览辰律师事务所杨海娇律师的四个真实办案案例,涵盖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二审、抚养费纠纷一审、诈骗罪辩护以及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等不同类型案件,展现了其专业的办案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杨海娇律师:以专业与担当守护当事人权益

杨海娇是山东览辰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执业证号为13713202011230023,主要服务于临沂沂水县。执业六年多来,她已承办案件逾500件,在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和民事等领域经验丰富。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二审案中,19年毛X某委托邹X非法兑换韩币,兑换失败后刘XX出具欠条却未足额还款。一审判决合同无效,邹X还款,刘XX连带,邹X不服上诉并委托杨海娇律师代理。杨律师提出案涉款项实际由刘XX收取、支配,邹X未获益;刘XX出具欠条构成独立债务承担,邹X并非债务人;邹X仅为介绍/中介角色,不承担返还责任;一审混淆法律关系,同案不同判等核心上诉观点。二审围绕还款主体认定、诉讼时效债务性质审理,法院全部采纳杨律师代理意见,改判撤销一审判决,刘XX独自返还费用,邹X不承担还款责任,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刘XX负担。

抚养费纠纷一审案里,原告王XX系被告王XX与法定代理人黄XX的非婚生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约定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后因女方拒绝男方探视孩子,男方停止支付。202x年3月女方起诉,男方委托杨海娇律师应诉。杨律师核实男方已为孩子购买保险并交付理赔款,审查孩子实际生活、医疗支出,核对原告诉请金额合理性,提出探视权与抚养费关联履行的调解思路。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告一次性支付19年9月到25年4月抚养费5000元,远低于原告诉请的55000元,自25年5月起每月支付850元抚养费至孩子18周岁,明确男方合法探视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王X涉嫌诈骗罪案中,201x年至202x年王X加入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公诉机关认定其参与境外诈骗窝点工作超30日,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王X具有主动投案构成自首、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已退缴违法所得、案发时怀孕且需抚养幼子、社区矫正评估符合缓刑条件等多重特殊情节。王X委托杨海娇律师担任辩护人,杨律师围绕这些核心情节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开庭审理后采纳该观点,判决王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王X是本案十名被告人中唯一获得缓刑的。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张XX是被告保险公司业务员,投保后因交通事故受伤申请理赔遭拒。沂水县人民法院202x年2月17日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先主张339141.4元,后调整为240674.27元。争议焦点为电动三轮车是否属于需持证的机动车、免责条款是否适用、理赔金额如何计算。杨海娇律师代原告出庭辩护,被告提出无驾驶证行驶证免责、部分费用不属理赔范围、附加险属重复理赔等抗辩。法院认定电动三轮车不属于免责条款中的“机动车”,免责条款对原告不生效,保险公司应赔付,判决被告支付原告保险金费用,驳回原告过高诉求,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分担。

杨海娇律师始终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准则,在多年执业中,一直坚持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以实际行动践行法律人的使命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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