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案中,公诉机关作为原告方,主张被告A、被告B未经某知名运动品牌公司授权,擅自生产、销售带有该品牌注册商标的服饰产品,非法经营数额达十余万元,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处以有期徒刑及高额罚金。原告方提交了相关的生产销售证据、非法经营数额的统计等证据,依据相关知识产权刑事法律条文来指控被告。被告方的初始困境于涉案金额较大,已远超刑事立案标准,面临着法定刑区间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且证据方面,非法经营的事实较为明确,存较大的定罪风险。
孟翔律师的抗辩策略主要从事实和量刑情节切入。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指导其稳定供述、如实交代案情,协助完成向被害单位大额赔偿并取得正式谅解书,为从轻处罚奠定证据基础。量刑方面,严格对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逐项论证非法经营数额认定、自首/坦白认定、主从犯地位、悔罪表现、社区影响等关键问题,形成专业、完整的辩护意见。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孟律师积极沟通说理,强调当事人无犯罪前科、积极补救、自愿认罪等可宽宥情节。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认定二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但综合考量自首、坦白、全额退赔、获得谅解、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情节,对被告A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对被告B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二人均未被实际收监执行。
仲裁执行案中,被申请人(被告)为拖延履行前期仲裁近千万元的胜诉裁决,向中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申请人主张仲裁程序存问题、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等,以此作为撤销仲裁裁决的依据,引用相关仲裁法律条文。被告方的初始困境于面临着仲裁裁决被撤销的风险,一旦撤销,前期的胜诉成果将化为乌有。且证据方面,需要证明仲裁存可撤销的情形。
孟翔律师出庭参加撤销仲裁庭审,严谨论证仲裁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存可撤销情形。他从仲裁的各个环节入手,详细阐述仲裁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庭审中,针对被申请人提出的仲裁程序问题,孟律师逐一反驳,提供了相关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最终,中院驳回了撤销申请,执行程序恢复,法院依法全额扣划被执行人款项,案件执行完毕并正式结案。
从这两起案件中,可以提炼出被告代理的三条防御主线:一是积极寻找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或证明程序合法的证据,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的判决;二是精准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形成专业、完整的辩护意见;三是庭审中积极沟通说理,坚持事实与证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