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城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A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他因为创业网贷逾期,急需资金,被网络陌生人员诱导,出借本人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资金“走账”。涉案流水高达数百万元,涉及电信诈骗案件数十起,A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当时,A面临着实刑的风险,对于一个大学生来说,这可能会毁了他的学业和未来,他和他的家人都陷入了极度的焦虑和绝望之中。
李晖律师在A家属的委托下介入了这个案件。介入时间是A家属在得知他面临实刑风险的当天。当时家属心急如焚,不知道该怎么办,对案件的走向充满了担忧。
李晖律师首先进行了多次会见,前后会见了A5次。首次会见时,除了了解案情,还向A讲解其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告知其诉讼权利,防止他在侦查人员的讯问下做出对己不利的糊涂供述。同时,传递了家人的问候,稳定了A的情绪。
在阅卷方面,卷宗共10本,约1500页。李晖律师善于制作“证据比对表”,将A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将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他发现其中存在一些前后矛盾、逻辑不通的地方,这些都成为了庭审发问和质证的突破口。当发现有疲劳审讯的嫌疑时,李晖律师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
在庭审发问环节,李晖律师目的明确,通过封闭式提问,让A在法庭上说出符合其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事实基础。
李晖律师自2002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主办或协办的案件已逾千件,其中办理刑事案件数百件。在处理这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上有一定的经验。
李晖律师围绕“在校学生、人生初犯、家庭困难、主观受骗、社会危险性极低”展开情理法结合辩护。精准抓住当事人接民警电话后主动等候、无抗拒、如实供述的关键细节,认定自首成立。还全力协助家属筹措资金,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赔偿部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主动协调户籍地司法机关开展社会调查,提交完整评估材料。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李晖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认定自首成立、适用社区矫正,判决被告人A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原本A面临实刑,可能无法继续学业,而现在他无需入狱服刑,可正常返校完成学业。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李晖律师抓住了自首情节等关键细节,并且全方位地为A进行了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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