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河南省XX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当法官询问双方对抚养协议的意见时,被告试图以经济困难为由减少抚养费支付。坐在原告席的李伟玲律师,迅速从卷宗中拿出协议条款,清晰阐述被告应承担的责任。
李伟玲律师2011年开始执业,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本科,在婚姻家庭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此次案件中,原告系法定代理人与被告共同生育的非婚生子女。2025年,双方签订非婚生子抚养协议,约定被告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等费用。但协议签订后,被告未履行支付义务。
李伟玲律师接案后,首先仔细研究抚养协议,明确其中关于抚养费金额及违约条款的约定。随后,她及时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在调解过程中,李伟玲律师围绕协议条款据理力争,要求被告按照约定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及律师费。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当庭支付欠付的前期抚养费、律师费、诉讼费共计4700元,并自2026年X月X日起每月XX日前支付当月抚养费1500元,直至原告年满十八周岁。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1元、保全费58元由原告承担。
处理完这起案件后,李伟玲律师在整理类似案件资料时,会详细标注协议中的关键条款和处理要点。在之后的一起婚姻财产分割纠纷中,这些整理的资料帮助她快速制定诉讼策略,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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