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承接工程的人来说,辛苦完成工程后却拿不到应得的工程款,无疑是最头疼的问题。特别是时间跨度长、涉及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维权之路更是难上加难。今天要讲述的就是这样一起令人揪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A在十余年前承揽了被告某钢铁公司厂区办公用房修缮工程,并且包工包料完成施工后将工程交付使用。然而,由于工程先施工后补立项,还需借用第三方公司资质结算,这就导致工程款长期被拖欠。原告A一直持续催款,但被告某钢铁公司却以原告主体不适格、被告主体不适格、工程未结算、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与公司无关等理由长期拒付。更糟糕的是,第三方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还主张工程款应归其所有,使得案件关系变得极为复杂。
在原告A陷入绝望之时,他找到了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的王宏亮律师。王宏亮律师有着11年的执业经验,是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还担任着长治市律师协会诉讼仲裁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长治市律协协会行业监督委员会委员以及长治市民事法务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自2013年投身法律行业以来,他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承办案件已逾一千余件,在刑事及民商事领域都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刑事犯罪案件,同时在民商事诉讼等多个领域也有着丰富的经验。
面对这起复杂的案件,王宏亮律师没有丝毫退缩。他深知这起案件难点重重,时间跨度长达十余年,历史资料不全;涉及借用资质、实际施工人、破产企业、公安机关派出机构等多重主体;被告提出主体不适格、诉讼时效、未结算、债务加入等多重抗辩;还有破产企业介入主张工程款归属。但王宏亮律师凭借着自己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严谨务实的办案作风,开始全面梳理事实与证据。
他首先固定了工程结算书、签证单、使用记录、现场照片,以此证明工程已完工交付,并且结算金额明确为五十余万元。接着,他调取了被告内部补充立项文件,证实工程归属于被告某钢铁公司,且被告授权内部部门负责验收结算。同时,他收集了多年催款记录、情况说明、函件,证明诉讼时效持续中断。此外,他还论证了原告A系实际施工人,有权直接主张工程款,排除了破产企业的阻碍。最后,明确了被告某钢铁公司是工程所有人、使用人、立项人,应承担付款责任。
在庭审中,王宏亮律师逐一击破被告及第三人的全部抗辩。他凭借着对案件的深入了解和精准的法律分析,让被告的抗辩显得苍白无力。他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某钢铁公司支付全部工程款及利息,为原告A争取最大的权益。
经过法院的审理,认定原告A系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包工包料完成施工,工程已交付使用多年;被告某钢铁公司系工程所有权人、使用人,并已完成补充立项,应承担付款责任;结算书有被告部门盖章及负责人签字,合法有效,工程款金额明确;原告A持续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未超过;第三方公司仅为资质出借方,未实际施工,无权主张工程款。最终,法院全额支持了原告A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某钢铁公司支付工程款五十余万元,并自结算之日起支付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这起案件的成功,充分体现了王宏亮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他让“死案”复活,从零散材料中提炼关键证据,重构施工、结算、交付、催款完整事实链条;成功确认实际施工人地位,让原告A实现直接向发包方主张全额工程款;面对多重抗辩,层层拆解、精准辩驳,全面否定对方抗辩逻辑;通过专业诉讼策略,让拖延十余年的五十余万元工程款及利息全部得到支持,彻底化解了当事人多年的维权难题。
王宏亮律师始终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起案件都全力以赴。他在2018至2021年被长治市律师协会评为“长治市优秀律师”,2025年被评为长治市优秀工作者,这些荣誉都是对他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的肯定。在未来,相信王宏亮律师会继续深耕法律实务,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捍卫法律尊严与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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