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某与CX本是多年好友,20XX年至20XX年期间,CX以个人及公司经营需要为由多次向L某借款,还出具了8张借条。然而,被告仅支付部分利息,本金分文未还,还以经营困难为由拒付本息。L某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委托张双意律师提起诉讼,希望能讨回自己的钱。
张双意律师是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9年。她核心服务湖南省株洲市全辖区及周边区域,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同时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也有不俗表现。
接受委托后,张双意律师围绕大额借贷事实与责任主体展开了全面、严谨的代理工作。她逐笔核对8张借条、转账习惯、利息支付记录、资金流向、账户还款凭证等,固定了完整的证据链,确认实际出借本金为XXX元。通过账户往来、经营关联、法定代表人混同等事实,精准界定责任主体,主张CX为借款人,B公司实际使用借款并支付利息,应承担连带责任;XX公司无充分证据排除责任。
在核算本息时,张双意律师按借条约定利率核算利息,尊重客观“砍头息”事实,同意法院据实核减本金,并主动合理调整欠息金额,兼顾法理与情理。针对XX公司“未收款、未使用”的抗辩,她指出其长期代为支付利息,已构成债务加入或共同还款意思表示,应承担相应责任。此外,她还代理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控制被告资产,从源头保障胜诉后能够实际回款。
最终,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全面胜诉判决。判令被告CX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被告株洲B公司对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保全费由CX、B公司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绝大部分由被告负担,驳回原告对XX公司的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中,张双意律师展现出了在大额民间借贷领域极强的专业能力,精准处理了多年多笔借贷、本息核算、砍头息处理、责任主体混同等复杂难点。她最大限度维护了出借人资金安全,成功为原告锁定335万余元债权,通过财产保全与连带责任判决,大幅提升了回款可能性。将实际用款的B公司纳入连带责任范围,显著增强了清偿能力。其诉讼策略务实、结果公允,以诚信务实态度获得法院全面采信,展现了资深律师的实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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