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一场离婚纠纷案件在法庭开庭审理。当法官询问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时,被告律师以原告存在心理问题、身体不佳、无人帮带孩子等为由,主张被告更适宜抚养孩子。坐在原告席的赵婧律师不慌不忙,从卷宗中拿出一系列证据。
赵婧律师2020年开始执业,毕业于湖北大学,法学学士,在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党支部副书记、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等案件。
此次案件中,原告与被告系同学关系,婚后育有一女。原告曾起诉离婚未获支持,后再次委托赵婧律师提起离婚诉讼,诉求包括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婚生女抚养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被告同意离婚,但主张婚生女由其抚养,并要求原告按收入25%支付抚养费。
赵婧律师接案后,进行了细致的工作。她收集了原告有稳定收入与固定住所的证据,还调查到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带离孩子,破坏孩子稳定生活环境的事实。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全面梳理,包括房产、车辆、存款、公积金等。
在庭审中,赵婧律师针对被告的不利抗辩,从孩子稳定生活环境、母亲抚养优势、被告擅自带离孩子的不当行为等角度进行辩论。法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准予离婚。判决婚生女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自判决生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一千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夫妻共同财产方面,房产归原告所有,剩余贷款由原告偿还,原告向被告支付房屋分割款三十万元;车辆归被告所有,原告不主张分割款;双方各自名下存款、公积金等财产归各自所有。
在另一起案件咨询中,一位当事人因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前来求助。赵婧律师耐心地倾听当事人的诉求,详细询问了财产情况,并开始为其分析可能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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