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起刑事案件中,凌泽阳律师均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从轻量刑,这一反复出现的细节展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
胡某帮信罪案
胡某在20年10月11日,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名下交通银行卡出租,非法获利5000元,银行卡涉案流水总额达336.00元,其中有电信诈骗案被害人1000.00元资金打入该卡。20年11月1日,胡某经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电话传唤到案。凌泽阳接手案件后,首先详细梳理了所有证据,包括常住人口信息表、汇款凭证、交易明细表等。他发现胡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上交违法所得,还主动缴纳罚金。在庭审中,凌泽阳充分阐述这些情节,最终法院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类似的从轻量刑争取在林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中再次出现
林某通过“飞机”软件与上家商议帮助转移犯罪所得,在宁夏银川市、内蒙古赤峰市等地拿取被诈骗资金共计30万元,违法所得10400元。被抓获后,公诉机关认为林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凌泽阳仔细研究案件,发现林某存在系从犯、转移部分款项属犯罪未遂、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他在辩护中着重强调这些情节,最终法院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这已是最低刑期。
卿某盗窃罪案,从轻量刑争取以不起诉形式呈现
20年11月27日,卿某伙同他人在重庆市合川区盗走电瓶车和手机。12月3日,卿某在法定代理人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且被盗财物已发还被害人。凌泽阳作为辩护人,全面审查证据,发现卿某是未成年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初犯等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他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的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决定对卿某不起诉。
还有一起诈骗金额1000万以上的案件,从轻量刑难度极大
张、陈、苏、蔡X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和关系骗取被害人唐钱款。张犯罪数额10万元,陈、苏40万元,蔡X34.5万元。凌泽阳与另一位律师共同为陈辩护。他们逐字逐句研判案卷材料,挖掘证据链中的逻辑漏洞,结合司法解释与类案检索,精准定位辩护切入点。尽管法院对部分辩护意见未采纳,但最终张、陈、苏、蔡X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从轻量刑。
凌泽阳在面对涉及从轻量刑的案件时,形成了固定的处理步骤。首先,全面梳理案件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寻找当事人可能存在的从轻情节。其次,结合法律规定和类案情况,精准定位辩护切入点。最后,在庭审或法律意见中充分阐述从轻情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从轻量刑这一细节在刑事辩护中至关重要,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凌泽阳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多位当事人带来了公正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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