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诉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在昭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当审判长询问原告方关于诉讼时效的新证据时,被告律师强调一审已因诉讼时效届满判决原告败诉。而坐在上诉人席的李朝永律师不慌不忙,拿出一系列通过查询得来的证据材料。
李朝永律师2019年开始执业,毕业于云南警官学院法学本科,主要处理民商事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案件。此次接手该合同纠纷案,一审原告败诉的原因是虽能证明项目按约完成,但无法证实被告应付款时自己主张过款项,导致诉讼时效届满。
李朝永律师接案后,展开了细致的工作。他先前往相关部门查询被告公司工商内档,确定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身份。接着,通过移动通信公司查询其实名认证信息,明确了联系人身份对应关系。之后,他与对方通话并进行录音,重新固定了诉讼时效。
一审法院认为诉讼时效已过,驳回原告请求。而李朝永律师通过上述一系列动作,为案件带来转机。二审判决书显示“某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的二审证据证明本案有新的事实及理由,其上诉请求成立,应予支持”,最终二审直接改判被告应偿还原告全部合同尾款。
处理完这起案件后,李朝永律师在处理类似合同纠纷案件时,都会优先关注诉讼时效问题,并且养成了查询工商内档和相关实名认证信息的习惯。在之后的一起买卖纠纷案件中,他同样通过查询工商内档找到了关键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