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XX某公路工程项目的工地上,一场意外打破了职工汪X原本平静的生活。铁架突然掉落,重重地砸在他的右腿上,导致右下肢毁损伤。经认定,汪X为工伤四级伤残,还存在部分生活自理障碍,需要配置组件式大腿假肢。用人单位虽为项目投保了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但在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就工伤保险待遇及劳动关系解除相关赔偿事宜,矛盾逐渐凸显出来。
面对复杂的赔偿纠纷和自身权益的受损,汪X陷入了困境。在这个时候,他找到了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满林强律师。满林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执业证号为15301201810072129。他是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也是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工伤类重大案件负责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深耕于工伤(工亡)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对工伤不予认定案件更是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经验。
满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到案件的处理中。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全面梳理案件的关键事实与法律依据。他仔细收集了工伤认定决定书,上面明确认定汪X为工伤四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确认了伤残等级以及辅助器具配置需求;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为赔偿提供了额外的依据;还有医疗费用凭证等材料。通过对这些材料的分析,满律师明确了法定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长期待遇、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并确定了相应的计算标准。
在协商策略方面,满律师展现出了他的专业智慧。考虑到用人单位已投保团体意外险,保额约54万元,他提出将保险金纳入总赔偿框架。这样一来,既降低了用人单位的现金支付压力,又能确保职工的权益最大化。同时,针对职工“一次性解决争议”的核心诉求,满律师明确协议需涵盖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及劳动关系解除相关费用,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接下来就是仲裁调解阶段。在仲裁委的主持下,满律师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代理人进行了多轮磋商。双方围绕赔偿总额、分期支付节点、保险金归属、违约责任等条款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满律师凭借着自己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据理力争。他明确指出保险金应由用人单位协调保险公司直付职工,并计入总赔偿;同时强调了违约责任,若用人单位逾期支付,需承担利息及强制执行风险。经过艰苦的谈判,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形成了书面调解协议。
经仲裁委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令人欣慰。用人单位向职工一次性支付工伤及劳动关系解除相关赔偿、补偿共计人民币92万元,其中包含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金约54.44万元,由用人单位协调保险公司直付职工,剩余37.56万元由用人单位分期支付。支付方式明确分三期进行,第一期在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由保险公司支付54.44万元,若保险公司未履约,由用人单位3个工作日内补足;第二期在2025年10月6日前支付20万元;第三期在2026年2月15日前支付17.56万元。并且协议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完毕上述款项后,职工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劳动关系解除相关费用或向保险公司主张意外伤残保险金,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无其他纠葛。同时,违约责任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逾期支付,职工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按违约时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满林强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他通过整合证据,为赔偿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制定合理的协商策略,平衡了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利益;在仲裁调解中据理力争,为职工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这一成果的取得,离不开满律师一直秉持的执业理念——“法律是工具,利益最大化是目的”。他始终以维护当事人的正当利益为己任,用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长期的工作中,满律师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实践经验和实战能力。他的成功案例,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社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让更多的人相信法律的公正和律师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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