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我在房地产行业工作时遇到了一件烦心事。我作为某房地产公司员工,与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被安排到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项目总监,薪资由乙公司发放。工作期间,我为公司垫付了诉讼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多项因公费用,相关票据也都提交给了公司财务,并且经过负责人审批通过。可没想到,乙公司一直拖着不支付这笔款项,甲公司也拒绝承担还款责任。我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却以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范围为由不予受理,当时我真的是一筹莫展,感觉这笔钱大概率是要不回来了。我咨询了一些人,他们也都不太乐观,我心里越来越没底。
在我几乎绝望的时候,通过朋友介绍,我找到了广东邦企律师事务所的章世铿律师。了解到章律师从2016年就开始执业,执业证号是14405201610537634,服务地区主要是广东汕头。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多件,尤其擅长经济案件,承办的经济纠纷案件就有50件,主要集中在债务追收方面。而且他还是汕头市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公司法专委会委员,还是汕头电台《民声热线》特邀律师,还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这么丰富的履历和专业背景,让我一下子看到了希望。
我委托章世铿律师后,他马上开始行动。首先,他花了好几个晚上在律所里仔细梳理案件核心事实与证据,向法院提交了我的身份证明、被告企业信息、劳动合同、人事任免决定书、费用报销相关材料、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等关键证据,初步主张被告拖欠我的因公费用224380.23元。在庭审过程中,经核对确认诉请金额调整为139715.06元,章律师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做好了充分的质证与辩论准备。
案件审理中,乙公司到庭答辩并提出了多项抗辩意见。章律师在法庭上针对这些抗辩逐一反驳。比如乙公司称部分费用是代收款,章律师指出我已通过公司OA系统完成报销审批,付款单位明确为乙公司,而乙公司却拿不出证据佐证其代付主张,所以我有权主张该笔费用。对于报销审批及费用真实性,章律师指出我已经提交了经审批的报销材料,足以证明费用垫付的事实及金额。同时,章律师结合法律规定,阐述了被告拖欠款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充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整个庭审过程中,章律师逻辑清晰,对法律条文的引用准确无误,让我心里踏实了很多。
最终,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采信了章世铿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我支付因公支出的费用193715.06元及利息,驳回了我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合计210元,由甲乙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并迳付我。若乙公司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还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个结果对我来说意义重大,不仅让我追回了垫付的费用,更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专业律师的力量。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