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案件都像是一场未知的冒险,充满了无常与变数。曾敏杰律师曾接手过一起跨区域、大规模、长期经营的流动开设赌场案。被告人与多名同案人共谋,在多处山头、路段开设赌场,以“四门子”方式组织赌博,持续5个多月、开设390余场,赌资累计高达390万余元,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出资入股、负责赌场钱款收支统计,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大量刑风险。此时,案件陷入了僵局,当事人仿佛置身于黑暗的深渊,看不到一丝希望。
曾敏杰律师没有丝毫退缩,他全面梳理卷宗、同案供述、账本记录、到案经过及举报材料,确立强攻自首、固定立功、全力减轻的辩护策略。他逐页研读卷宗,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与当事人多次沟通,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庭审中,他重点围绕四大核心情节展开辩护:第一,指出当事人主动到案,且在侦查及庭审阶段如实供述,依法构成自首,可减轻处罚;第二,证明当事人在审理期间主动举报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依法认定立功,可从轻处罚;第三,强调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明确,依法适用从宽制度;第四,说明当事人主动退出个人全部违法所得8000元,并代为退还赌场赃款42000元,积极退赃、降低社会危害。经过曾敏杰律师的不懈努力,法院最终认定,当事人构成开设赌场罪,系主犯、情节严重,但结合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决定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曾敏杰律师信念与专业并重的办案风格。
在法律的道路上,坚守原则就如同虚云老和尚的“不卑不亢”。曾敏杰律师还处理过一起容留卖淫案。本案系容留卖淫罪(情节严重)案件,当事人因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卖淫被提起公诉。案件最大争议焦点,在于部分色情服务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卖淫”,以及对应收入是否应计入犯罪获利。同时,当事人属于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且前期翻供,不构成坦白,从轻空间极为有限。面对这样的复杂情况,曾敏杰律师没有被利益诱惑,始终坚守法律的底线。他围绕定性边界、非法获利计算、量刑情节展开专业辩护,明确提出案涉部分项目属于非进入式色情服务,在立法未明确规定为犯罪的前提下,应按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予以扣除,不应作为犯罪获利评价。同时,他重点引导、固定当庭认罪认罚情节,劝说当事人在庭审终结前如实供述、自愿认罪、接受处罚,依法激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曾敏杰律师关于获利扣减的关键辩护意见,最大限度降低了量刑结果。
法律的征程或许充满荆棘,但只要秉持着“至诚至信、至真至善”的理念,就一定能穿越黑暗,走向光明。曾敏杰律师用他的专业和坚持,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法律的晴空。在未来的法律之路上,他将继续陪伴当事人,用行动化解难题,陪他们走向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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