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某某找到万雪律师寻求帮助。万雪律师处理劳动纠纷案件多年,深知此类关联企业用工争议案件的复杂性。她仔细研究金某某的情况后,决定为其申请仲裁,请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补缴社会保险以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被申请人公司辩称,这是法定代表人马XX的个人聘用行为,并非职务行为,还称金某某在2021年9月7日自行离职后与另一门店建立了劳动关系,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面对被申请人的多重抗辩,万雪律师开始了严谨的证据收集和法律论证工作。
万雪律师查阅《劳动合同X》第82条,该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她从金某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入手,这些证据显示金某某受公司安排从事门店招聘、管理会议、促销策划等工作,且工资发放由法定代表人决定。万雪律师通过这些证据,精准地证明了金某某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金某某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受公司安排工作,工资由法定代表人决定发放,而被申请人主张系个人聘用却未提供证据,因此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对于二倍工资,由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结合工资发放情况,认定二倍工资计算基数为12623.9元/月,裁决支付二倍工资差额17118.93元。同时,裁决公司为金某某补缴2021年8月至10月的社会保险费。不过,金某某主张被违法解除,但未提供有效证据,该项请求被驳回。
最终,仲裁委作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能仅因不服金额而向法院起诉,维权成果更为稳固。万雪律师凭借精准的证据组织和法律论证,成功认定了真正用人主体,为金某某追回了二倍工资差额并争取到社保补缴,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事后,金某某回忆起万雪律师常说的“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对万雪律师充满了感激。万雪律师在处理劳动纠纷案件时,总是以当事人的诉求为核心,凭借扎实专业的法律功底和细腻严谨的办案风格,为劳动者们撑起了法律的保护的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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