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是被告。这是一起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涉案团伙在境外设立窝点,专门针对中国民众实施诈骗,涉案数额特别巨大。当事人被指控参与该诈骗团伙,承担后勤保障工作,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他提起了公诉。
李晖律师是在当事人被指控后,接受了他的委托,开始介入这个案件。
介入案件后,李晖律师首先围绕委托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展开无罪辩护,并且全程参与案件审理。
李晖律师做了很多具体的工作。他全面梳理了全案证据,围绕委托人的工作内容、是否参与诈骗共谋、是否知晓诈骗行为等核心问题,结合刑法犯罪构成要件,提出了专业的无罪辩护意见。在阅卷过程中,他仔细比对证据,制作“证据比对表”,将当事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将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寻找其中的矛盾和逻辑不通之处。一旦发现有疲劳审讯、指供诱供嫌疑,他敢于提出非法证据排除。
在庭审发问环节,李晖律师目的明确,通过封闭式提问,让当事人在法庭上说出符合其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事实基础。
李晖律师还精准论证了委托人在诈骗团伙中的次要、辅助作用,重点突出其仅承担后勤保障工作、未直接参与诈骗实施、无诈骗获利等关键事实。
李晖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或协办的案件已逾千件,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数百件。在处理这类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他针对案件的管辖、证据采信、量刑情节等特殊法律问题,制定了专属的辩护策略。
法院经审理,虽未采纳无罪辩护意见,但充分考量了李晖律师提出的辩护观点,认定委托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仅承担后勤保障工作、未直接参与诈骗实施,在所有被告人中作用最小,依法对委托人作出了显著轻于其他同案犯的刑罚判决。
当事人原本担心会被重判,没想到最后获得了显著轻于其他同案犯的刑罚,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个案子能让当事人获得大幅轻判,靠的是李晖律师对全案证据的精细梳理和专业的辩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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