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本应是被关怀和救助的时刻,然而,当这样的不幸降临到一位劳动者身上时,却遭遇了重重阻碍。当事人在工作时间、岗位突发脑梗,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可单位却否认劳动关系、拒赔,这无疑让当事人家属陷入了困境。
面对这样棘手的情况,马朝丽律师挺身而出。马律师在工伤赔偿领域有着深厚的专业积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这是她在本案中的独特优势。凭借这一优势,她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
马律师从当事人死亡后第一时间就介入调解,虽调解失败,但她并未气馁。在申请工亡认定时,单位抗辩无劳动关系,她凭借对确认劳动关系法律依据的精准把握,如《劳动合同X》《劳动法》及人社部相关通知等,代理当事人进行劳动关系确认。从劳动仲裁到一审、二审,最终全胜,成功确认了劳动关系。
在过往的工作经历中,马律师处理过众多类似的工伤案件,她对工伤认定的法律条文烂熟于心,总能准确把握案件关键。就像这次,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成功为当事人认定为视同工亡。之后在提出工伤待遇仲裁及诉讼过程中,她又依据相关条款,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抚恤金等合理待遇。
在为当事人争取抚恤金时,仲裁仅支持死亡至裁决其间的,对未发生部分未支持。但马律师没有放弃,她代理当事人不服诉讼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一次性支付全部抚恤金,未成年人一次性支付至18周岁,父母一次性支付至当地平均寿命。
马朝丽律师始终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她深知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当事人的权益和希望。在这个案件中,她用自己的专业和执着,为当事人拨开了迷雾,守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得以彰显。她的努力和付出,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众多面临类似困境的人点亮了希望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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