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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辩护获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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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0 · 125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韩蕊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01202211430590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617677970
代表案例:3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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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被告人秦X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起诉,河南郑州地区韩蕊律师为其辩护。律师提出秦X系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可从轻处罚的意见,虽部分意见未被采信,但法院最终综合考虑各种情节,对秦X从轻处罚。
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辩护获从轻处罚

案件起始于被告人秦X为获取贷款,明知自己是黑户仍让他人帮忙包装银行卡流水,在酒店内向陌生人提供名下中原银行卡供其转移诈骗资金,涉案资金达数十万元,秦X从中获利数千元。河南郑州地区韩蕊律师自2022年起执业于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接受秦X委托为其辩护。

侦查阶段,韩蕊律师凭借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的经历,深知证据收集和固定的重要性。她仔细研究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材料,包括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银行卡交易流水等,从中寻找对秦X有利的细节。她发现秦X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相对较小,为后续提出从犯的辩护意见奠定基础。

审查起诉阶段,韩蕊律师积极与检察院沟通。依据自己丰富的刑事法律工作经验,她向检察院提出秦X具有坦白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应从轻处罚。同时,她也指出秦X已退还违法所得并愿意缴纳罚金,这些情节应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审判阶段,韩蕊律师在法庭上发表辩护意见,再次强调秦X系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出违法所得、缴纳罚金等可以从轻处罚的理由。虽然对于秦X是否无犯罪故意的辩护意见未被法院采信,但法院综合考虑其他情节,最终采纳了韩蕊律师提出的部分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秦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缴纳),同时没收其退出的违法所得。韩蕊律师秉持“专业、诚信、高效、负责”的执业理念,以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秦X争取到了相对从轻的处罚,她也因出色的业务能力,成为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团队负责人以及郑州市律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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