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X心急如焚,父亲程X突发脑出血,术后肢体瘫痪、认知障碍,永久失去了语言和行动能力。而在处理后续事宜时,由于父亲的民事行为能力问题,诸多事务陷入僵局,程X仿佛置身于黑暗的深渊,看不到一丝希望。他深知,只有宣告父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更好地处理父亲的生活和财产等问题,这成了他面前亟待解决的核心矛盾。这样的案子,韩蕊律师执业虽只有短短几年,但已经办过逾500件。
就在程X绝望之际,韩蕊律师出现了。韩蕊是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团队负责人,也是郑州市律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执业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等领域。做律师前,她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过,这让她对各类民事和刑事案件都有独特视角。
接手案件后,韩蕊律师迅速展开行动。凭借500起案件的经验,她注意到这类案件关键在于证据的收集和鉴定。曾经在基层法院刑庭的经历让她知道,关键不在简单的病历资料,而在专业的司法鉴定结果。于是,她积极与相关机构沟通,申请对被申请人程X进行民事行为能力鉴定。那个“专业、诚信、高效、负责”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子里她做到了极致——例如她多次与鉴定机构沟通,确保鉴定过程的公正、准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在等待鉴定结果的过程中,对方代理人郭X对鉴定程序提出质疑,试图干扰案件的推进。韩蕊律师沉着应对,详细向法院阐述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和必要性,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说服了法官。
最终,决定性的一步到来。郑州弘正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明确被申请人程X目前患“器质性精神障碍”,且无民事行为能力。依据这一鉴定结论并结合其他住院病历,法院判定程X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韩蕊律师表示:“以法为盾,以理为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我的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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