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一起因工伤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申请人任某某原在某建筑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工作,在工作中不幸受伤。双方就工伤待遇、经济补偿、工资差额等问题产生了争议,任某某请求确认与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各项赔偿合计约16.8万元。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和与用人单位多次协商未果的困境,任某某找到了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陈步青律师。
陈步青律师是该所的专职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凭借大学本科学历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在江浙沪皖地区帮助众多劳动者成功获得工伤赔偿。他专注于民商事业务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劳动工伤纠纷,对于疑难工伤案件的认定、工亡案件及热射病认定工伤具有独到经验。
接受委托后,陈步青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全面梳理了申请人的工资发放记录、医疗票据、工伤认定材料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经过仔细分析,最终确立了包括工伤待遇、经济补偿及工资差额在内的四项仲裁请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申请人对部分赔偿项目提出异议,认为部分请求缺乏依据或超出法定标准。陈步青律师围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合同X》相关规定,逐项论证了各项请求的合法性与计算依据。2026年3月3日,他还根据证据补充情况,依法增加了关于工资差额的仲裁请求,体现出他在办案过程中对案件事实的持续跟进与及时调整。
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阶段,陈步青律师一方面坚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底线,另一方面也考虑到仲裁与后续执行的时间成本,积极促成调解。他多次与被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胡XX律师进行沟通,经过多轮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申请人同意分期支付各项待遇共计85,000元,并就逾期支付设置了明确的违约金条款(未足额支付则可按90,000元申请执行),极大保障了申请人的实际利益。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劳动关系已于2025年12月解除;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各项伤残补助金、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等共计85,000元,分两期支付;若任一期逾期未足额支付,申请人可按90,000元(扣除已付部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放弃其余仲裁请求,双方工伤保险关系及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全部结清。
本案通过仲裁调解方式结案,既避免了漫长的诉讼程序,也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切实可执行的赔偿方案。任某某对陈步青律师的专业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他精准梳理法律要点,及时调整策略,为自己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陈步青律师也用自己的专业和勤勉,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为更多劳动者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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