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海彬承办过一起女职工劳动维权案。女职工冯某入职后长期关联多家关联主体用工,社保由多家被申请人交替缴纳。冯某生产后仅休产假90天即返岗,主张80天生育奖励假工资及生育津贴与原工资差额。曾海彬代理此案,聚焦女职工产假权益核心诉求,厘清多家公司交替用工的劳动关系主体,精准论证公司规章制度违法、奖励假权利不因返岗而丧失、生育津贴差额应予补足。最终广州市花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第一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生育奖励假工资21186.37元,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产假工资差额8314.84元,合计获赔近3万元,实现核心权益胜诉。
在故意伤害案中,曾海彬作为被告人黄X的辩护人及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进行刑事与民事双线精准辩护。案件因邻里纠纷引发,被告人持木棍击打被害人头部致重伤二级,另一被害人轻微伤。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林X诉请赔偿47602.16元。曾海彬提出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被害人一方存在激化矛盾行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同时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剔除无证据、无因果关系的不合理诉求。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黄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林X合理损失18792.16元,大幅降低了民事赔偿责任,实现刑事辩护与民事减损的双重辩护效果。
还有一起交通肇事案,被不起诉人何X驾驶货车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曾海彬全程主导刑事辩护,指导何X自首、固定到案经过,全力推动民事赔偿与谅解谈判,促成被害人家属书面谅解。他向检察机关充分论证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情节轻微等法定或酌定从宽理由,最终成功促使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为何X保留了无犯罪记录,避免了刑事前科与刑罚后果。
曾海彬兼具公安系统工作背景与公检法、省委多部门履职经验,还担任广东警官学院特邀讲师、东莞市公安局特邀人民调解员。这种“理论+实务”“侦查+审判”的复合视角,使他在刑事辩护中能精准把握案件走向,年均主持调处各类纠纷百余件。此外,他学术成果丰硕,参与编撰《中国地方立法报告(2019)》、国家级“十三五”规划重点课题等,相关成果获《人民日报》、ChinaDaily等国家级主流媒体专题报道。他还担任多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知名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企业数超7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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