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2026年间,天津津南区发生了两起典型的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第一起是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当事人与某劳务公司签订多份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为其多个工程项目提供劳务施工,包括万科时代中心美湖里改造项目等。工程完工后,劳务公司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79503.50元以“部分工程未结算”“工程量存在争议”为由拒绝支付。当事人多次催讨无果,部分小工程项目还存在鉴定难的问题。
第二起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十五位农民工跟随当事人在某建设工程项目中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发包方及分包方长期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足额发放。当事人历经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等程序,均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民工情绪激动,多次与发包方、分包方发生冲突。
为解决纠纷,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均委托了孙启发律师,其执业证号为11201202010203756,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多年来办理案件300余件,解答咨询上千人,是一位经验丰富且有团队支持的资深律师。
在第一起案件中,孙启发律师接手后,对各个工程项目进行分类梳理,区分大小工程项目,分析欠款金额、证据情况及解决难度。他发现小工程项目虽鉴定难,但劳务公司对欠款事实及金额无实质性异议;大工程项目双方对工程量及工程款金额存在较大争议。基于此,孙律师制定“分案处理、灵活化解”的策略,先就小工程项目进行调解,撤回对大工程项目的起诉。庭审中,他向劳务公司明确欠款事实及证据,强调其违法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并提出合理调解方案。最终,双方于2026年2月10日达成调解协议,劳务公司支付小工程项目剩余工程款79503.50元,若逾期未足额支付,需另行支付利息,当事人撤回对大工程项目的起诉。
在第二起案件中,孙启发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和证据,发现分包方在之前案件中提交的结算材料属于“自认”。他以该结算材料为核心证据,主张工程款金额,无需进行工程量鉴定。庭审中,他提交结算材料,阐述发包方、分包方的付款义务,强调其拖欠行为的违法性及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经过沟通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发包方、分包方共同支付当事人工程款490000元,分四期支付,若未按期足额支付,当事人可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这两起案件的成功解决具有典型意义:一是为处理多工程项目欠款纠纷提供了分案处理的思路,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诉求无法实现;二是巧用“自认”规则,减轻当事人举证责任,节省诉讼时间和成本;三是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四是保障了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数量众多且情况复杂。孙启发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合理的诉讼策略和有效的沟通协调,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执业证号为11201202010203756的孙启发律师,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负责的执业态度,为区域法治建设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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