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的客户林X是证券市场的一名个人投资者,而XXX公司原本是深交所的上市公司。2024年2月,XXX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到了2025年3月,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XXX公司存在多项违法事实。它通过虚构电解铜贸易业务和少计利息费用的方式虚增利润,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5,033,833.35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0.22%。而且,它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和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18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另外,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还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的问题。
林X在XXX公司实施这些违法行为期间买入了其股票,违法事实被揭露后,股价下跌,林X遭受了损失。这种情况下,林X的处境很糟糕,自己的投资打了水漂,却不知道该如何挽回损失。
林X委托了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徐晓律师团队对XXX公司提起侵权赔偿诉讼。这个案件被法院选为XXX证券虚假陈述系列案件的示范案件。这意味着,能否胜诉以及赔偿比例不仅关系到林X的利益,更会影响到数千名投资者。
诉讼中,XXX公司就案涉虚假陈述行为提出不构成重大性的抗辩。它指出,公司股价在揭露日当天上涨0.36%,且揭露日后一个月内整体上升了7.86%,绝大部分交易日的换手率均在5%以下。在公司披露2017年至2023年每年度报告后的多个交易日内,股价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持续下降,部分年度报告披露当日的换手率均不足3%。所以,XXX公司认为其诱多型虚假陈述行为的揭露并未导致股价明显下降,主张涉案虚假陈述行为不具有重大性。
面对这样的难题,徐晓律师团队全面分析大盘、行业以及XXX公司股价情况。他们发现,在揭露日前后六个交易日,XXX公司的股价自身发生了明显的背离。揭露日前六个交易日,股价上涨15.29%,揭露日之后的六个交易日,下跌了3.23%,前后对比整体波动差异达到18.52%。这反映出揭露日后市场由于虚假陈述的揭露从上涨转为下跌,违法行为的揭露对股价产生了明显影响。
同时,揭露日后六个交易日对比深证综指、深证成指以及XXX公司股价的涨跌情况,深证综指上涨了3%,深证成指上涨了2.43%,但同期XXX公司是下跌了3.23%,和两大指数的偏离值均超过了5%。这说明在市场整体上涨的情况下,XXX公司是逆势下跌的,而这一下跌是由于其违法行为的揭露导致的。
另外,揭露日后XXX公司所属的电子元件行业在六个交易日内上涨了3.76%,说明XXX公司的走势也是与行业相背离的。而且,XXX公司揭露日前x日,由于出现放开量化交易的普遍性传闻,整个股市大幅下跌,当天深证综指下跌3.79%,XXX公司所属的电子元件行业指数也下跌了5.91%,XXX公司当天是跌停的。2024年x月xx日大盘和行业指数均整体强势上涨,两市超过5200只股票上涨,但当天XXX公司受立案调查的负面影响,其涨幅仅为0.36%,若没有当日大盘和行业的拉升,XXX公司的股价暴跌将显而易见。
经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最终法院认定,虽然揭露日当日XXX公司股价上涨0.36%,随后六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仅为3.23%,但同时期大盘指数及行业指数均明显上扬,可见案涉虚假陈述行为的揭露对XXX公司的股价是有抑制性影响的。据此,法院认定案涉违法行为具有重大性。
原本林X担心自己的损失无法挽回,而最终法院的判决让林X看到了希望,也为他争取到了公平合理的赔偿。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徐晓律师团队通过对大盘、行业和股价的细致分析,找到了证明虚假陈述行为重大性的关键证据。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